【第一次拍卖】龙泉驿区十陵街道灵龙路398号2栋1单元2楼44号房屋及附着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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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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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灵龙路398号2栋1单元2楼44号房屋及附着装修的拍卖公告
? ? ? ?特别提醒: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9月24日15时至2021年09月25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36.VVjxpA,户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灵龙路398号2栋1单元2楼44号房屋及附着装修,以上标的具体情形详见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90.111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或其整数倍)。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一,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二,若竞买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参与竞买房屋,应提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能否购买该房,和办理过户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后委托代理人方可参与竞买。如未经法院确认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另行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该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 ?
三、展示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9月24日。
四、展示方式:网络展示。? ?
五、本院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咨询或看样预约(及相关业务办理)电话:15108370819,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点。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0月1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青羊支行营业部,账号:1266469767921002377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参与竞买则视为对竞买须知内容的认可。若本次拍卖信息更新后,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本院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咨询或看样预约(及相关业务办理)电话:15108370819,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点。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60733248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署前街40号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
拍品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灵龙路398号2栋1单元2楼44号房屋及附着装修
权利来源
执行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本院无产权证原件;
竞买人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自然人)
拍品现状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不动产权证书号
监证0579207
规划用途
商业
建筑面积
135.51㎡
房屋现状
有租赁,现房屋出租给“峰尚网咖”使用,承租人为朱某,租赁期限为2015年9月至2025年8月,租金已支付至2020年12月。租赁合同载明,承租人整体承租的产权面积为十陵街道灵龙路398号紫晶广场2栋2楼88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但按照650平方米收取租金,本院本次拍卖的标的为上述租赁房屋中登记在2栋2楼45号(172.61平方米),2栋1单元2楼44号(135.51平方米)的部分。
优先购买权人
有,为承租人朱某
钥?匙
无
抵押情况
有抵押
查封情况
已查封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
标的情况及
瑕疵说明
1、拍卖房屋可能拖欠物管、水、电、气等费用,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管公司等单位核实,所欠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2、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3、房屋户口、学位不在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4、本次拍卖以房屋现状为准,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不得以合同约定房屋面积和产权登记房屋面积有差异、房屋存在质量瑕疵等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
5、房屋现为出租,租赁期限至2025年8月,且租金已支付至2020年12月,拍卖成交后,承租人有权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请买受人自行向承租人核实房屋租赁信息即租金交付情况;
6、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调查表部分信息以中砝房估字(2020)第118号评估报告内容为准;
7、此房屋已与相邻房号联通,未见分隔墙体,法院不负责恢复原状;
8、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咨询或看样预约(及相关业务办理)电话:15108370819,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第一次拍卖】龙泉驿区十陵街道灵龙路398号2栋1单元2楼44号房屋及附着装修
【概要描述】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灵龙路398号2栋1单元2楼44号房屋及附着装修的拍卖公告
? ? ? ?特别提醒: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09月24日15时至2021年09月25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36.VVjxpA,户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灵龙路398号2栋1单元2楼44号房屋及附着装修,以上标的具体情形详见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90.111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或其整数倍)。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一,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二,若竞买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参与竞买房屋,应提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能否购买该房,和办理过户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后委托代理人方可参与竞买。如未经法院确认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另行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该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 ?
三、展示时间:2021年08月24日至2021年09月24日。
四、展示方式:网络展示。? ?
五、本院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咨询或看样预约(及相关业务办理)电话:15108370819,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点。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1年10月1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青羊支行营业部,账号:1266469767921002377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参与竞买则视为对竞买须知内容的认可。若本次拍卖信息更新后,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本院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咨询或看样预约(及相关业务办理)电话:15108370819,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点。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监督电话:028-60733248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署前街40号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
拍品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灵龙路398号2栋1单元2楼44号房屋及附着装修
权利来源
执行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本院无产权证原件;
竞买人条件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自然人)
拍品现状
共有情况
单独所有
不动产权证书号
监证0579207
规划用途
商业
建筑面积
135.51㎡
房屋现状
有租赁,现房屋出租给“峰尚网咖”使用,承租人为朱某,租赁期限为2015年9月至2025年8月,租金已支付至2020年12月。租赁合同载明,承租人整体承租的产权面积为十陵街道灵龙路398号紫晶广场2栋2楼88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但按照650平方米收取租金,本院本次拍卖的标的为上述租赁房屋中登记在2栋2楼45号(172.61平方米),2栋1单元2楼44号(135.51平方米)的部分。
优先购买权人
有,为承租人朱某
钥?匙
无
抵押情况
有抵押
查封情况
已查封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
标的情况及
瑕疵说明
1、拍卖房屋可能拖欠物管、水、电、气等费用,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管公司等单位核实,所欠物管、水、电、气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
2、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3、房屋户口、学位不在拍卖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4、本次拍卖以房屋现状为准,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不得以合同约定房屋面积和产权登记房屋面积有差异、房屋存在质量瑕疵等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
5、房屋现为出租,租赁期限至2025年8月,且租金已支付至2020年12月,拍卖成交后,承租人有权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原房屋租赁合同,请买受人自行向承租人核实房屋租赁信息即租金交付情况;
6、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调查表部分信息以中砝房估字(2020)第118号评估报告内容为准;
7、此房屋已与相邻房号联通,未见分隔墙体,法院不负责恢复原状;
8、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咨询或看样预约(及相关业务办理)电话:15108370819,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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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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